国家《生态补偿条例》起草流域生态补偿问题调研组来赣调研

 2010年07月09日 03:35 

6月27日至30日,以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为组长的国家《生态补偿条例》起草流域生态补偿问题调研组一行在我省开展生态补偿问题调研。省环保厅副厅长雷元江全程陪同调研。

    本次调研的要点是我省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和问题,已有或建议的流域生态补偿的方式、标准与范围;补偿主体、受益方、补偿资金来源和补偿额度的确定;责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调研组成员包括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

  6月28日,调研组在赣州组织召开了东江源生态补偿有关问题的座谈会,雷元江在会上汇报了我省开展生态补偿的相关情况,赣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东江源相关县汇报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及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省为东江流域生态保护所作出的努力,并希望赣州要继续探索发挥生态环境补偿试点作用,为国家立法,尤其是相关制度、机制和标准的建立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充分利用东江源的生态优势,拓宽思路,继续加大生态经济建设的力度。

    调研组在赣期间,实地考察了寻乌、安远、定南县等东江源区各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检查已有生态补偿奖金的使用形式和效果,走访地方村庄和农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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